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厂规章制度参考范本合集_规章制度(完整),供大家参考。
工厂又称制造厂,是一类用以生产货物的大型工业建筑物。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工厂规章制度,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工厂规章制度1
一 考勤管理
1 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 上 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 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 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 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 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 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 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 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 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 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 各班 组长 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 工作责任规定
1 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 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 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 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 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 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 假期薪金规定
1 每年之1月1日 5月1日 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2 春节假期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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