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管部门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交流发言材料,供大家参考。
随着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如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来讲,就是要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抓手,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等主业主责,切实把'三转“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把落实监督责任与市场监管系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面,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市场监管部门在落实'三转“过程中,纪检监察机构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监督越位。局党组认为纪检监察机构办事信得过,任何工作如有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导致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任务繁重,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还承担着优化营商环境、信访维稳、行风建设、基建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作风纪律督察等任务。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状况,往往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二)监督错位。目前系统内一些'老大难“的工作,常常让纪检监察机构一线推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优化营商环境、行风建设、基建项目招投标、集体采购、信访维稳等工作中,安排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在基建项目招投标、集体采购等方面,认为只有纪检监察机构参与了,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三)监督缺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习惯于听命局党组工作安排及部署,对同级机构、上级领导的监督极为少见。在具体监督中,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监督的多,对品德修养等其他方面监督的少;
对干部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空白。
(四)队伍缺编。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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