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细则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为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把经费收好、管好、用好,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细则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10篇,供大家参考。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细则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篇1
为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把经费收好、管好、用好,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方针、政策、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合理、合法、合规。
2.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按规定期限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3.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专用资金,缴纳各种税金和有关费用。
4.按规定使用各种票据,严禁使用'白条凭证“和假发票。
5.不属于本单位的经济往来,不得在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开支。不准租借银行账户、支票、公章和代开发票。
6.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现金使用范围,现金发放手续的规定,不得账外设账。
7.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除发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劳酬费、请保留此标记奖励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以现金支付。
8.严格现金收付手续,坚持'账钱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9.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调动工作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前,不得离职。
10.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11.严格凭证审批手续,报销凭证须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重大开支须报董事会讨论决定。
12.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档案清册。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细则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篇2
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国家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唯一主体,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
即国有财产,指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包括:1.依据国家法律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2.基于国家行政权力行使而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3.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形成的各项资产;4.由于接受各种馈赠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的财产;5.由于国家已有资产的收益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狭义
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的并能为国家提供未来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经营性资产包括:企业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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