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意见(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X〕X号)、《X市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X组通〔X〕X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按照明确责任主体、分类管理服务、多方协同配合的要求,认真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关爱帮扶、权益保障等工作,确保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有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分类管理、动态调整。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工作特点和居住区域,分类对农村流动党员、大中专学院毕业生流动党员、流动人才党员、劳务派遣流动党员、出国境党员和离退休流动党员进行管理。对符合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按规定进行转移,及时理顺流动党员组织隶属。
(二)双向共管、发挥作用。流出地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流入地基层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
(三)保障权益,强化服务。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并重,切实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
三、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具体措施
建立'三报告“、'三掌握“、'三主动“、'三促进“制度,明确流动党员、流入地党组织与流出地党组织三者之间的职责与义务,形成长效沟通、双向互动、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
(一)流动党员做到'三报告“。
1.外出报告。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定期报告。流动党员每季度通过微信、邮件或书面方式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缴纳党费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3.返回报告。流动党员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汇报外出的整体工作和学习情况,主动提供外地在推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二)流出地党组织做到'三掌握“。
1.全面掌握流出地党组织基本情况、年龄结构、工作学习地分布状况及联系方式,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每半年对流动党员队伍进行一次分析。
2.全面掌握党员...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