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助学活动方案各镇(街道)慈善分会,各中小学: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有关精神,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民政局、共青团温州市委、温州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心助学活动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爱心助学活动方案篇1
各镇(街道)慈善分会,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有关精神,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民政局、共青团温州市委、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市希望工程实施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市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关于开展20xx年爱心温州>结对助学活动的通知》(温教发〔20xx〕8号)精神和xx实际,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念上书、念好书“,实现贫困生资助全覆盖,经研究,决定联合发起'爱心xx>慈善助学“活动。现将20xx年结对助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条
'爱心xx>慈善助学“活动资助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资助条如下:
(一)大学生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按温教发〔20xx〕8号和xx区慈善总会〔20xx〕21号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对象
1xx区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单亲特困家庭子女或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法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
2在我区普通高中就读的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居民子女。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对象
符合下列条之一的在xx区泽雅镇中小学读书的学生均可申请助学:
1笫一类助学对象:泽雅中心学校辖区内中小学的寄宿学生;
2笫二类助学对象:泽雅中心校辖区内中小学中餐在校就餐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单亲特困家庭子女或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四)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资助对象
根据《xx区扶残助残若干规定》(温瓯办发〔20xx〕17号),在普通高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习的残疾学生和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向xx区残联申报。各校应协助区残联做好这部分学生的申报工作。
二、资助渠道与标准
(一)资助渠道
xx区慈善总会与xx区慈善总会教育分会按1∶1比例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残疾学生和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由区残联负责资助。
(二)资助标准
1高中学生每人每年20xx元;
2泽雅镇中、小学住宿生每人每年1200元;泽雅镇中小学中餐在校就餐的五类生每人每年补助00元;上述学生加上财政营养餐补助和区住宿生补助后学校免费提供营养餐。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求资助的学生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20xx年度爱心温州结对助学申请表》,按以下要求上报:
1普通高中贫困学生申报程序
普通高中贫困生于6月0日前登录'温州市教育社会救助管理系统“(网址:zrgn)网上申请。按...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推荐访问:助学 活动方案 爱心 爱心助学活动方案内容 爱心助学活动方案策划 爱心助学活动方案怎么写 爱心助学活动方案设计 爱心助学活动策划书 爱心助学活动流程 爱心助学活动宣传语 学校爱心助学活动方案 爱心助学活动文案 爱心助学活动主题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