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脑采购合同第一条为节约行政成本,不断规范全局办公电脑及耗材的购买和使用,以购、管、用'三分离“为原则制定以下制度。第二条电脑设备及耗材的采购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脑采购合同12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电脑采购合同篇1
第一条 为节约行政成本,不断规范全局办公电脑及耗材的购买和使用,以购、管、用'三分离“为原则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 电脑设备及耗材的采购原则上采用招标集中采购和应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以招标集中采购为主。
第三条 局成立招标集中采购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牵头单位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为纪检监察室、财务科、信息中心、工会。
第四条 组织招标由采购小组事先确定邀标单位,邀标单位不得少于5家。
第五条 信息中心根据库存和需求状况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 招标须按批准的采购计划发标,耗材招标每半年组织一次。招标时可随机指定或抽定除采购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一名科室负责人或成员参加,提高透明度。
第七条 采购小组按照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位和价格组织采购,一次性到位。
第八条 遇有未列入集中采购计划但需采购的情形,按以下程序操作:首先由使用部门向信息中心提出,信息中心确认后向办公室提交所需清单,办公室根据申请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后由采购小组进行采购。
第九条 电脑及耗材的保管、发放部门为办公室。入库由办公室指定人员验收入库,信息中心指派一人参与验收并签字。如发现中标单位所发标的与中标合同不符,应当采取拒收措施。
第十条 财务部门凭借完整的招标合同、采购计划、验收入库单核报付款。
第十一条 使用部门需领取电脑设备和耗材时,由使用部门填写制式申请单,送信息中心确认并签字后,到办公室领取。领用的物品除纸张、墨粉、色带外,其他可修复物品或有形已耗品需实行以旧换新,登记入库。
第十二条 信息中心负责全局电脑设备及耗材的换装维护工作,确保及时到位。
第十三条 每年的12月下旬,办公室牵头,局采购小组对库存新旧物资进行盘点,帐物相符后,废旧物品列清单报分管局长批准后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 该制度从发文之日起试行。
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集团总部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第三条 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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