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形象,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扎实做好创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奋力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推动文明创建'再进位“,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14篇,供大家参考。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篇1
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形象,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扎实做好创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奋力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推动文明创建'再进位“,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现道路交通设施全面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显著改善,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部门协调联动更加顺畅的工作目标,确保在中央、省、市文明城市测评中少失分、不失分,为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推动文明创建'再进位“助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建伟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吴宏任副组长,市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文明办以及各乡镇板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卫东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全员动员,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度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1、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责任单位:住建局、莫城街道、虞山街道
2、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无违法停车及被违规占用现象。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3、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无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责任单位:公安局
4、确保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现象(含乱设摊点、乱停车、设置的设施占用);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现象;沿路商家、店铺无占道经营现象。责任单位: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二)主要交通路口
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责任单位:公安局
(三)公共广场
确保广场及周边地区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四)背街小巷
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各乡镇板块
(五)农贸市场
确保市场门口或周边无乱设摊点经营现象,市场周边车辆停放有序。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板块综合执法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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